今天早上想到一件事。決定要好好的記下來。早餐吃熱狗,這熟悉的味道竟然引領我回到小學二年級居住的姑姑家。姑姑家後方住著一位小女孩跟我同年,叫做陳心怡。他是一位大小姐,有很高的嗓門,但是心地很善良。他常常邀請我到他家去作功課。神奇吧!小學二年級的我其實是很乖的,都會跟同學一起討論功課。我喜歡到他家去,因為他家養了很多的文鳥,超級可愛,還有一個讓我很羨慕的水族箱,裡面有小烏龜,超高級的。有一天下午,我們一起作功課,結果心怡的姊姊提早回家(他姊姊大約年長我們十歲吧)。他就跟我們說,這麼用功,要不要吃熱狗阿。挖!熱狗對當時的我們來說,可是一件大事,通常只有園遊會這種大節日才吃的到,平常逛街爸媽也不會買給我,不衛生,跟不營養是對小孩子曉以大義的最佳說詞。ANYWAY,心怡姊姊說,那你們去百貨公司買可以嗎?天阿,我的幼小心靈再次受到衝擊。因為通常我們是不准自己到百貨公司去的,原因之一是要過一個大馬路,很危險。其二,就是百貨公司是這麼高級的地方,怎麼可以說去就去。心怡的家人果然真是超好的。難怪心怡這麼獨立,當時我對他家真是有些崇拜。今天早上吃的熱狗,竟然跟當時的感覺一模一樣。啊!真好。
還記的我們後來開始唸書的時候,他的家人都回來了。看著我的課本,皺到皮都沒了(心怡的課本有書套保護,非常的新)。卻說,"你看,劉彥廷這麼用功,書都有在唸。所以才變的舊舊的。"(的確,我的功課是比心怡好很多,這也是他們家人非常歡迎我的原因之一)。但是我想他們一定不知道,書皮是常跟弟弟打架摔出來的。: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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